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,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。
2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;
3 免得我剝她的衣服,
4 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,
5 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,
6 因此,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,
7 她必追隨所愛的,卻追不上;
8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、新酒,和油,
9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,
10 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;
11 我也必使她的宴樂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
12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,
13 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;
14 後來我必勸導她,領她到曠野,
15 她從那裏出來,我必賜她葡萄園,
16 耶和華說:「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,不再稱呼我巴力;
17 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,這名號不再提起。
18 當那日,我必為我的民,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,並地上的昆蟲立約;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,止息爭戰,使他們安然躺臥。
19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;
20 也以誠實聘你歸我,你就必認識我-耶和華。
21 耶和華說:那日我必應允,
22 地必應允五穀、新酒,和油,
23 我必將她種在這地。